欠款纠纷

发布时间:2018-07-23 11:50:53
有效日期:已过期 浏览量:17117次

河南省许昌禹洲市的朱某某(甲方)与胡某某(乙方)于2017年3月6日签订了《工程承包合同》,约定甲方将位于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的20栋安居房承包给乙方,承包方式包工包料,并约定了付款方式等。但是现工程已竣工,甲方却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,剩余16万多至今未付。愿意先支付1000元差旅费,后期收回后按30%支付律师费

案件详情
地区:许昌 > 禹州市
委托人:胡先生
涉及金额:160000
联系方式:认证律师律所才能查看
案件类型:未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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